领事,您好,我们现在一家四口是加拿大PR,大儿子是老公与前妻所生,监护权在老公,他前妻现在美国,请问
1、填写DS-160表格时,大儿子的母亲信息是否应该填写他的亲生母亲信息?
2、由于老公经常在中国,所以我想先给自己和孩子申请美签,我老公则是等他回到加拿大后再另行申请。请问这种情况下,我和孩子们一共三个人一起先申请比较好,还是大儿子和我老公一起申请会比较好?谢谢!
如果曾在中国申请并获得过美国签证的话,在多伦多是否还要面谈?大家好,我是美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的签证官赖领事!在多伦多,刚来加拿大的华人新移民是我们最常见的常客,所以我们最近注册了一个新的签证问答blog,希望我们可以给你们带来一些有意思的签证信息!
我们的blog的网址是trtvisawenda.blogspot.com。我们很热情欢迎你们的签证问题,你也可以把问题发到TRTVisaWenda@state.gov,我们会尽快的在blog上回答你们的问题!不过我得强调一下,我们只能回答有关规则和手续等的普通问题,有关个人的具体问题(比如:为什么我被拒签了?!)我们是回答不了的!
我们最近也上传了几个有关美国签证的视频,希望会对你们有帮助。在视频里,我们讨论了一些常见的问题,比如: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拿到十年多次往返签证?来加拿大探亲的亲人能不能在加拿大申请美国旅游签证?新移民是不是很难以申请到美签?